各村(居)委会:
现将《关于加强村(居)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
2018年4月12日
关于加强村(居)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方案
根据连州市纪委和连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《印发〈关于加强镇(乡)村(居)两级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方案〉的通知》(连纪发〔2018〕9号)文件要求,为加大全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,强化我镇村(居)扶贫资金的监管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目的意义
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:“确保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,贫困县全部摘帽,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,做到脱真贫、真脱贫”。为确保我镇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,强化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力度,保障扶贫资金更合理、安全、有效使用,切实降低各项涉农基金被挪用、克扣、私分等风险,保证扶贫政策落实到位,顺利实现全面小康社会。
二、组织架构
为加强我镇村(居)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,现成立村级扶贫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。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吴耀武(党委副书记、镇长)
常务副组长:陈 兵(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)
副 组 长:欧阳应彪(党委委员、副镇长)
潘志新(党委委员)
马小方(党委委员)
廖智华(副镇长)
成 员:张卫勇(纪委副书记)
陈小文(农办主任)
吴润珠(财政所所长)
黄 宇(建设办副主任)
李金星(社会事务办副主任)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检办,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办公室主任由张卫勇同志担任。
三、工作措施
(一)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
1.公开事项:涉及扶贫资金的职能部门,包括农办(扶贫办)、财政、教育、民政、人社、住建、农业、卫计等,要制定涉及扶贫领域事项的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公示制度,明确公示的内容、相关资金的补贴标准、发放时间等。
2.公开方式: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,将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上榜公布。
牵头单位:镇纪委;
落实单位:农办(扶贫办)、财政所、民政办、建设办等。
(二)普及电子财务票据使用
村一级的集体资金使用、收入支出等通过规范制作的电子财务票据统一管理。所有的电子财务票据通过扫码的方式上传到勤廉监督系统,运用“互联网+”的手段,防止出现资金被冒领、侵占、随意列支等行为。村级未按规定使用电子财务票据的,镇(乡)级财政不予结款和报账。
落实单位:各级财政部门,各村(居)报账员。
(三)建立大额资金支出计划制度
针对需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支出的大额资金项目,要求制定该项目的资金开支或工程建设的计划,明确金额、责任人、完成时限、效果等要素,每季度按时间节点把大额资金支出计划上传到勤廉监督系统。
落实单位:各村(居)。
四、有关要求
一要充分认识加强村级扶贫资金监管的重要性。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是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,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,加强村级财务监管是为了保障扶贫资金更合理、安全、有效使用,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,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投入到本项工作中,不辱使命,不负重托。
二要广泛宣传形成舆论氛围。各村(居)要加大舆论宣传,做好政策解释,及时组织收看扶贫领域执纪监督问责宣传片,集中释放决不能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渎职、决不能向扶贫资金财物“伸黑手”的强烈信号,积极指引、督促党员干部自觉落实各项资金监管的工作措施。
三是迅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。镇属各大办、各村(居)要根据各自职能和负责措施,迅速组织专人研究并组织落实。